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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1月20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当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的非经营性往来款2631亿元款项以及利息24723万元。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相关占用款的具体偿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时间、偿还方式、偿还明细、偿还完毕的确认依据、会计核算科目及相应会计处理等,是否符合前期偿还协议约定,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利息的计算方式、利率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说明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形,并结合深交所相关规定,说明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存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关键词: 是否存在 新亚制程 公司股票 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