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气象和自然资源部门预测,11月28日后半夜至30日寒潮天气将自北而南影响我省,造成剧烈降温、大风和降水天气。28日夜里至29日全省大部地区有中到大雨,其中浙中南地区局部暴雨;27-29日累计雨量浙中南大部40~70毫米,局地80~100毫米,浙北地区20~40毫米。29-30日我省沿海海面和渔场自北而南有9~11级偏北阵风;29日上午起,我省海域将出现一次大风浪过程,最大过程将出现在11月29日-12月1日,预计近岸海域有2.5-3.5米的大浪,近海海域有3.5-5.5米的大到巨浪。12月1-2日气温较低,山区0~-2℃有薄冰。为做好相关工作,省减灾办、省安委办特提示如下:


(资料图)

一、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各级减灾委、安委会要密切关注此次天气过程变化趋势,滚动分析寒潮天气对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领域带来的影响。要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发布强降雨、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研究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强化暴雨预警叫应

预报降雨较大的地区,在做好抗旱引调水工作的同时,要高度警惕旱涝急转。有关部门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要及时“叫应”党政领导和基层责任人。要加强临灾巡查,一旦发现致灾征兆坚决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

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要指导各类救援队伍及时进岗到位,在重点区域前置,确保第一时间处置。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大马力拖轮等在我省海域动态布防,强化海上救援准备。要做好除冰、扫雪、排水等抢险救援装备的调试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加强应急保供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冬季清洁取暖和用电、用气工作,尤其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做好帮扶工作,并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要督促供电、供热企业加强设备巡检巡查,加强管线、管网维修维护,切实保证供电供热。要针对性备好防雨、防寒等物资,抓紧清点棉衣棉被、取暖设施、食品等物资,及时补充到位。要妥善做好应急物资调拨和发放工作,遇有灾情发生第一时间开展救助。

五、统筹指导安全生产

各地要按照要求,动态调整海上渔船避风指令,督促沙外、渔山、温台、闽东渔船作业渔船及时撤离到其他安全水域或回港避风,并做好省内、省际间的信息互通。在建工程主管部门要落实塔吊、工棚等的防风加固措施。要落实山区道路、城区结冰的预警和管控措施,科学调整运输计划和客运班次,避免出现运输车辆大面积拥堵、旅客大范围滞留等现象。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做好寒潮防范工作,必要时采取“五停”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情况立即报告,突发事件要在30分钟内上报。

(原题为《寒潮来袭!浙江发布寒潮天气防范应对风险提示单》。编辑张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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