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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与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文书显示,原告恒慧通公司诉称,2022年2月、3月,其为被告供应熟食,但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诉请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95万余元及利息。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虽然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但合同明确,在双方未签署新的采购合同前,订单履行仍遵照并执行合同约定。故法院认为即使涉诉货物是2022年供货,但仍应适用该合同。此外,合同还约定,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院认为该约定应属合法有效,故裁定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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