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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消息,申通快递日前发布关于“20STO02”停牌的公告,鉴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2日。本次持有人会议将审议《关于拟提前兑付“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为保证提前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自2023年3月3日开市起至2023年3月8日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