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3月17日消息,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激发外贸增长新动能,助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对跨境电商年交易额首次达到1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跨境电商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功能性总部,分别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万元、300万元……”《若干措施》在加强产业发展、促进集聚发展、完善要素保障、便利跨境贸易等4个方面提出了13条支持措施,明确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做大做强、培育跨境电商自主品牌、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促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差异化发展、打造跨境电商集聚发展园区、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等。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