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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沙政法频道消息,6月17日,湖南长沙的李先生在一麻辣烫店吃饭,当他端麻辣烫准备食用时,两孩子打闹其中女孩撞了上去脖子被烫伤。

据李先生描述,当时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在店里打闹,家长则是在一旁聊天,并没有认真看管这两个孩子,随后女孩在跑闹时正好撞到了端着碗出来的李先生,孩子脖子被烫伤,李先生的手也被烫了一下。

事发后,女孩的父亲将女孩送去就医,并要求李先生付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视频报道中的内容显示,女孩被判定为二级轻微烫伤,算上孩子家属购买的烫伤膏,家属一共向李先生索赔大约440元。

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随后报警。

经过警方的协调,警方建议李先生承担30%责任,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自己是消费者也同样是受害者。

目前李先生表示,自己可能会面临女孩家属的起诉。

部分网友对于李先生遭遇很是同情,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家孩子没看好,打闹的时候撞了人把自己烫伤,被要求负责的不是打闹的孩子家属,而是被撞的人。

大家觉得这位李先生该不该负责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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