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消息,近日,慧聪集团发布盈利警告。集团预期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介乎约人民币6亿元至人民币7亿元,而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7.46亿元。根据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亏损主要归因于(其中包括)公司就未能达致预期业绩之业务单位确认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约人民币6.26亿元。该业绩变动主要由于公司拟对与新技术零售解决方案业务现金产生单元相关之商誉及无形资产确认减值约人民币4.80亿元至人民币5.20亿元;于过往财政期间所进行收购产生之无形资产摊销;及根据权益法确认分占联营公司之亏损增加,上述亏损皆为非现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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