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息,近日,海南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涉及邮政快递业的具体奖补额度为:对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快递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贴。对邮政、快递企业购置快递智能分拣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邮政、快递企业使用循环包装箱(盒)超过15万件的,按累计使用量每件奖励0.4元;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可降解绿色环保包装袋超过20万个的,按累计购买量每个奖励0.3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快递进村”“快递进厂”“快递出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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