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4月26日,湖南高院通报,经法院判决认定,“袁米”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据了解,2020年4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袁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薇(薇娅viya)等涉嫌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权、肖像权,并发出警示函。由于袁米公司始终未停止在其微信公众号及其网站上的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隆平高科诉至法院。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袁米公司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