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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消息,日前,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据介绍,此次资金扶持领域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项目、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项目等。其中,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项目的申报条件如下:独立站2020年1月1日前上线运营,且持续运营情况良好,具有可持续性;独立站近一年(2021年7月-2022年6月)平均每月销售额30万美元(含30万)以上;申报企业需直接或间接持有申报独立站域名所有权主体不少于50%的股份;独立站近一年(2021年7月-2022年6月)商品销售收入中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低于50%。对首次申报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独立站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0万元奖励。

关键词: 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