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资料图】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对《关于子公司购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的意见

合内外部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市场规则,相关交易定价依据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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