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相关资料图)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0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8255 号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宇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宇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宇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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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天宇股份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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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2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1,117,97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99,999,995.30 元,坐扣承
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95,754,712.2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
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96,617.19 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894,058,09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75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日余额[注 2]
中国工商银行
台州黄岩支行
中信银行台州
黄岩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台州黄岩支行
合 计 895,754,712.28 42,929,794.15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169.66 万元,系审计费、律师费、法
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
[注 2] 募集资金余额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5,000.00 万元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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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845.67 万元置换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前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9,802.45 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3.22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3281 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为 90,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投
资金额为 71,215.38 万元,差异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将本项目募集资金
年产 3,550 吨原
料药等项目
入
年产 1,000 吨沙
坦 主 环 等 19 个
医药中间体产业
化项目
年产 670 吨艾瑞
昔布呋喃酮等 6 尚有部分尾款未付
个医药中间体技 清
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 计 90,000.00 71,215.38 -18,784.6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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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
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
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未形成独立实施项目,所
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5,000.00 万元。
(二)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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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体技改 医药中间体
项目 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金 金
小 计 90,000.00 90,000.00 71,215.38 90,000.00 90,000.00 71,215.38 -18,784.62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在原有项目建设不变的前提下,在原生产场地新建四幢厂房。针对超过募集资金使用
金额的部分,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确保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同时,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经营需求,将该项目延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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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价格有所降低
[注 4]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未形成独立实施项目,所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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