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拘役是不是犯罪行为

拘役不是犯罪行为。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被拘役要6个月时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找法网提醒您,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如果有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

判刑和拘役的区别

判刑和拘役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

三、

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执行

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直接执行有期徒刑。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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