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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需下列证据: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证据; (二)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及受害人死亡证明; (三)受害人伤残的,可以提交法医鉴定书、残疾等级评定证明书; (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残疾用具费、交通费单据、车辆维修费等单据; (五)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误工费证明、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经济收入证明; (六)其他须提交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关键词: 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