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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1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省政府正式发文认定宁波江北等14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这是我省施行省级高新区创建制以来,首批获省政府发文认定的高新区。
据悉,在高新区创建制下,被列入创建名单的高新区需经过3至5年的建设,并通过严格考核,达到认定标准后,才能获得省政府的正式认定。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国家高新区8家,省级高新区25家,省级创建高新区34家,形成了“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省级创建高新区”的梯次发展格局。
自创建以来,14家高新区取得了显著的建设与发展成效。在2021年,各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均超过了70%,其中6家超过90%,超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在各高新区落户,充分体现出省高新区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科技型企业的重要作用。
14家高新区分别聚焦2至3个主导产业,会聚科创平台、重大项目、重点人才等创新要素,形成了极具辨识度的产业链布局。如宁波江北高新区已成为长三角地区新材料、新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科学等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集聚地,诸暨高新区以环保节能技术装备、新材料为主攻方向,正着力打造先进的现代环保装备制造产业体系。
一家高新区,带动一座城。据了解,在产城融合方面,各高新区制定了详细的发展规划,将通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强化全域空间治理,加大配套设施建设,营造出“产、城、人”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氛围。
“以高新区认定为契机,来营造新一轮争先创优发展态势。”省科技厅成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省级高新区的认定工作,我省将引导高新区聚焦科技创新主责主业,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科技创新专项政策,打造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创新平台和具有优势特色的产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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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乐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瑞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平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乌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诸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义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丽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